《表5 运行方案1、2的供暖期支出与收益》
热价按25元/GJ计算,分时电价见表2。利用的弃风电量,政府按0.496元/(kW·h)进行补贴。电锅炉房月容量费为30元/(k W·月)。市电费与供暖期电锅炉房容量费(月容量费与供暖月数量、电锅炉房电锅炉总设计热功率乘积)视为支出,热费与利用弃风电量得到的政府补贴视为收益。由此可计算得到运行方案1、2的供暖期支出与收益(见表5)。由表5可知,运行方案1的供暖期支出、收益分别为265.1×104、249.8×104元,运行方案2的供暖期支出、收益分别为247.7×104、232.9×104元。由以上数据可知,运行方案1、2的支出与收益均持平。由于运行方案2的电锅炉购置费比运行方案1低,因此运行方案2的经济性更优。
图表编号 | XD0015226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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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15 |
作者 | 陈伟、陈键 |
绘制单位 |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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