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沙漠风积沙水泥基材料配合比》
以不掺硅粉的试件为基准组,采用硅粉部分替代水泥制备的试件作为对比组,在改变硅粉掺入量的同时,保证胶凝材料总量不变,设计单因素试验配合比,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52238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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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20 |
作者 | 许亚军、夏多田、程建军、丁泊淞、丁录胜、唐魁 |
绘制单位 | 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新疆兵团高烈度寒区建筑抗震节能技术工程实验室、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新疆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新疆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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