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2008—2018年度高职学费变动》
根据学费的价格属性,高职学费作为高职经费的重要补充,需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教育成本、各主体承担能力等进行合理调整与变动。但数据显示(表7),超二分之一的高职院校的学费近十年来未有改变。我国的物价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时刻发生着变化,多年未变的学费严重背离了高职教育成本和学费变化的一般规律,既不符合学费的价格属性,与市场规律相悖,也没有体现成本分担的要求,更没有体现效率和公平,甚至会加重教育的不公平,加速社会分层,导致阶层固化、贫困代际传递等问题。
图表编号 | XD00151581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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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10 |
作者 | 陈文博、毛建青 |
绘制单位 |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系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现代大学制度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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