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消防设计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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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上盖开发的轨道交通车辆段设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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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下称《防火规范》)和《地铁设计防火标准》(GB51298—2018)(下称《防火标准》)分别对无上盖开发车辆段、全地下车辆段的消防问题作了相关规定,但未对将厂房等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及相关场地垂直叠加起来共用同一块土地,如何进行消防设计作相关规定[1]。对于带盖体的地面车辆段,鉴于盖体下部是工业厂房,盖体上部是民用建筑的特殊属性,上述规范在使用中的局限性日渐凸显。各城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消防局的意见,对车辆段结构柱、屋顶承重构件及分割楼板的耐火极限、准室外或亚安全区的处理、消防技术关键问题等都做了相关规定,形成了适合地市民情的实践准则,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