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mg/m3
本次改造主要是为了落实《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综上,本次方案污染物排放要求为:焦炉周边1m处,排放颗粒物小于5mg/m3,经收集处理后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应小于10mg/m3。
图表编号 | XD00150484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8.31 |
作者 | 王爱霞 |
绘制单位 | 晋城凤泰矿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mg/m3
本次改造主要是为了落实《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综上,本次方案污染物排放要求为:焦炉周边1m处,排放颗粒物小于5mg/m3,经收集处理后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应小于10mg/m3。
图表编号 | XD00150484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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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31 |
作者 | 王爱霞 |
绘制单位 | 晋城凤泰矿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