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手机纪录片的定义比较》
由表1可见,上述的四种定义和角度的分歧主要在手机是否为主要拍摄工具和手机是否为主要制作、播出工具上。同时,考虑到手机纪录片与传统纪录片如微纪录片等的本质区别就是在于拍摄手段的变革上。因此,本文综合了上述的四种定义和角度,以广义定义为基础,强调手机作为拍摄工具的重要性,将手机纪录片视为以手机作为主要拍摄工具,可以在手机上制作、传播,也可以采用传统方式制作、传播的纪录片,并以此为依据对手机纪录片进行界定。
图表编号 | XD00150102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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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0 |
作者 | 刘宇轩 |
绘制单位 | 中国传媒大学电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