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同领域恢复力的定义》
恢复力概念于1973年首次被生态学家Holling引入生态领域后,所关注的方面从早期的自然生态系统(如生态恢复力)发展到社会经济系统(社区恢复力、城市恢复力和企业恢复力等)以及社会-生态复杂系统(农业恢复力、粮食安全恢复力、灾害恢复力等)。不同学科背景下恢复力的内涵不同(表1)。综合各学科对恢复力的定义,恢复力是指某个系统受到干扰时,系统结构和功能保持不变,接受干扰并重组的能力,包括系统能吸收的扰动量,系统自组织的能力以及激励并提高学习和适应能力的程度[23,29]。综上所述,恢复力要求系统应该具备以下能力:(1)吸收外部变化带来的压力且能维持系统正常运转;(2)系统能够适应变化、结构重组以及功能发展到更完备的状态,系统可持续性提高;(3)为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做好准备[30,31]。
图表编号 | XD00150015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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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10 |
作者 | 熊思鸿、阎建忠、吴雅 |
绘制单位 | 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