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6-2018年湖北省含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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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统计数据,以及省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计算公式,计算出2016-2018年湖北省含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实际消纳权重,并与2018-2020年最低目标进行对比(《核算方法》中附件2规定的2018-2020年湖北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最低消纳责任权重分别为39%、37.5%、40%,),结果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49290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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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25 |
作者 | 王宗、胡广、刘翊枫、杨雅媛 |
绘制单位 |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十堰供电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