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农村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多维贫困分解》
注:***、**和*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统计水平下显著。
表3的估计结果表明,从2010年到2016年,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户籍制度及相关公共服务改革的推进带来了积极的一面,同时也存在不容乐观之处。一方面,城镇中的农村流动人口开始享有城镇劳动者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表现在表3中农村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多维贫困降低;另一方面,在农村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多维贫困出现降低(12.2%)的同时,城镇户籍劳动者基本公共服务的多维贫困以更大的幅度下降(55.6%),由此造成了两者在基本公共服务的多维贫困上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哪些因素造成了农村户籍劳动者基本公共服务的多维贫困指数降低的幅度小于城镇户籍劳动者?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有助于认识城镇地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不足之处,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进一步推动覆盖不同户籍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参考。本文进一步将农村流动人口样本的多维贫困指数分解到各子指标,考察子指标对农村流动人口多维贫困的贡献,以及这种贡献在2010年至2016年间的变化。表4报告了对农村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多维贫困的分解结果,分别报告了各子指标在两个年份的有门槛剥夺发生率、多维贫困发生率和百分比贡献,以及各项数值的变化。
图表编号 | XD0014888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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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10 |
作者 | 温兴祥、郑子媛 |
绘制单位 | 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