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管理机制下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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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控股模式对村镇银行发展效应影响研究——以四川省村镇银行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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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机制方面。在运作模式上,15家村镇银行采用“依托主发起行资源+村镇银行特色”的共享模式,占比51.72%;9家村镇银行是完全独立发展,占比31.03%;剩下的5家采用“总-分”模式和事业部制模式。选择“完全独立模式”的村镇银行的资产利润率远大于选择“共享模式”运营的村镇银行,其不良资产率也明显低于后者(见表3)。在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上,93.1%的村镇银行选择“借鉴主发起行相关制度+自身实际”相结合的方式。在监督评价机制上,51.72%的村镇银行选择以自身内部监察稽核审计为主,24.14%的村镇银行是以主发起行检查审计为主,13.79%的村镇银行以外部审计为主,其余村镇银行是以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审查。由表3财务数据可知,村镇银行内部独立审核形式相比以发起行审计为主形式更有利于村镇银行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