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浙江省本级及11个地级市法律援助机构设置情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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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法律援助组织管理体制的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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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8年,系行政性质单位,2009年在中心加挂浙江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牌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也就是说浙江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和法律援助中心是同一个机构。浙江省11个设区的市有9个法律援助管理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合一,性质上都是行政内设机构。而杭州和舟山这两个地区属于二元制模式:即在司法局内设机构中有相关处室负责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后两地都由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另设事业性质的法律援助中心,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属于参公性质事业单位,舟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