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各组试验牛个体血清学和剖检结果》
(1)表6对照组6头牛中3头攻毒后234d时抗体滴度均有所升高,至767d时除7715号牛抗体持续上升外,其余两头抗体滴度反而有所下降;一免组7721号牛免疫后30d、和攻毒后234d时抗体上升很快,抗体滴度也很高,但到免疫后60d、攻毒后767d时抗体滴度很快下降了下来,7505号免疫和攻毒后抗体滴度上升快,免疫和攻毒后抗体滴度下降比较缓慢;二免组7514号牛一免、二免后抗体上升快,抗体滴度维持比较稳定、且产生的抗体滴度比较高,攻毒后抗体滴度有所上升,但幅度不大,7521号牛一免后上升的抗体滴度比较低,二免后抗体有明显的上升,但到攻毒时抗体已下降了一免后的水平,攻毒后抗体不但没有上升,反而有所下降。该结果表明:在不考虑疫苗的前提下,免疫抗体产生与否,产生抗体的滴度高与低主要与牛的个体因素有关;该试剂可用于免疫牛产生抗体产生的水平和免疫抗体消长,但不能区分抗体是自然感染还是免疫而产生的抗体。(2)若依据疫苗免疫后抗体水平判定,剖检和血清学检测的阴性符合率为0,阳性符合率为57.14%(4/7);若依免疫保护力判定,阴性符合率为0,阳性符合率为28.56(2/7)。结果进一步证明,该试剂不能真实反映感染抗体检测的结果,因而不能用于个体感染包虫与否的诊断。
图表编号 | XD0014852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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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01 |
作者 | 杨继元、赵志刚、李国平、顾冬花、张才旦卓玛、杜梅卓、蔡金山、李静、张俊、赵全邦、胡广卫、沈艳丽 |
绘制单位 | 青海省大通县畜牧兽医站、青海省大通县畜牧兽医站、青海省大通县畜牧兽医站、青海省大通县畜牧兽医站、青海省大通县畜牧兽医站、青海省大通县畜牧兽医站、青海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青海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青海省大通县畜牧兽医站、青海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青海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青海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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