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西非各国对非居民预提税和税收协定预提税》
注:贝宁、布基纳法索、马里、多哥、几内亚比绍的资料,没有找到资料来源:根据http://www.pwc.com网站资料Worldwide Tax Summaries Corporate Taxes 2019/20整理《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整理
西非各国对境外支付股息和利息均征收预提税,股息预提税率在8%~15%,利息预提税在6%~20%。截止到2020年1月,我国仅与尼日利亚签署了税收协定且已生效。现将西非国家对非居民支付股息和利息的预提税和税收协定预提税,汇总于表3中。
图表编号 | XD00147742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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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15 |
作者 | 王素荣、许甲强 |
绘制单位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