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垃圾焚烧处理价格动态调整表》
备注:(1)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污染物排放应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要求,以上简称标准;(2)“价格作出调整”是指将各影响因素变化后的数据带入公式(1)进行计算。
价格影响因素中高频变化的因素有节能减排政府补贴、垃圾产量、运营成本,基于此,设计兼具激励与约束的价格动态调整的触发条件和调整方向。(1)节能减排政府补贴有助于实现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外部效应内部化。节能减排政府补贴与垃圾焚烧发电量、污染物排放量等指标相关,垃圾焚烧中单位垃圾的热值、污染物排放是否达到补贴标准取决于垃圾焚烧技术和管理效率。由此,可以激励社会资本努力提升技术水平、优化生产线路,提升管理效率。(2)垃圾产量变动可以通过垃圾处理费、垃圾补贴量、超额收益、特许期、排污费等的收取或变更对社会资本、社会公众进行激励和约束,平衡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3)运营成本受外源性因素的影响较大,因此从项目的经济、政策、技术、自然、社会五大外源性因素分析运营成本变动引发的价格调整(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4702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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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7.15 |
作者 | 任志涛、李海平 |
绘制单位 | 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城建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