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保险资金可投资永续债的合格银行标准》
资料来源:银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当前银行永续债的投资主体主要来自其他银行的自营资金和银行理财资金,非银行投资主体中保险资金投资限制较严(表4),社保基金、合格企业和高净值个人投资者是否可以投资尚不明确。这既造成风险集中于银行体系,也因资金供给有限使得中小银行永续债发行成本偏高。
图表编号 | XD00146955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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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30 |
作者 | 王刚、傅巧灵、尚博文 |
绘制单位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