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生态足迹模型选用的生物能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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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年内蒙古生态足迹与承载力动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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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为《中国统计年鉴》(1998-2017)、《内蒙古统计年鉴》(1998-2017)、《农业技术经济手册(修订版)》、世界粮农组织数据库、中国国土资源公报、自然资源部土地调查成果共享应用服务平台等。计算生态足迹主要是生物质和能源两部分,涉及生物质产品包括农产品、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能源类为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具体见表1。所有生物质采用生产量计算,能源类则用消费量计算,以真实表征当地的资源环境压力,故不需计算进出口贸易调整量。为便于使结果在国家地区间对比,采用联合国粮农组织1993年生物资源的全球平均产量资料作基准值,能源部分则用单位化石能源土地面积平均产热量为标准[4,5],将所有项目的生态足迹及人均足迹分类汇总得到不同土地类型的总生态足迹与人均足迹。生态足迹与承载力计算涉及到的不同土地利用面积作如下说明:耕地面积为年末实际耕地面积,草地为草场承包到户面积与可利用面积,林地面积为森林面积,水域为水产品已养殖面积与可养殖面积分别计算生态足迹与承载力,更切实表征生物生产能力;建设用地面积采用建成区面积,化石能源用地面积取零。因计算数据量较大,又基于长时间序列的评价,无法获取的数据则采用相邻年份数据作近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