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化石能源转换系数:长江经济带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评价研究——基于改进三维生态足迹模型》

《表2 化石能源转换系数:长江经济带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评价研究——基于改进三维生态足迹模型》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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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评价研究——基于改进三维生态足迹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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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以2017年江苏省为例

本研究选取2007—2017年长江经济带9省2市各项指标作为研究数据来源。表1展示了各类土地的特征界定以及产品构成。各省市的农林牧渔业产值来自《中国农业统计年鉴》,各类土地、城市建设面积及其消费值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和省市统计年鉴,各省市煤炭、石油、天然气消费量来自《中国能源统计年鉴》,而各类化石能源地能转换系数采取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的相关文件(表2)。对于均衡因子和产量因子的测算,将各土地类型产品的产量转换为产值,可以协调不同产品产量计量单位的可比性。传统生态足迹测算时,将化石能源土地设定为能够吸收CO2土地,且仅设定林地吸收能源排放的CO2,因此化石能源用地产量因子与林地相同。实际中,各区域建设没有为化石能源预留土地,因此化石能源产量因子为0。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建议,应该预留出12%的生物生产性土地用来保护生物多样性,实际计算生物承载力面积时应扣除。上述部分年份缺失的数据根据前后相关年份数据推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