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船舶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要求》
注:表中△指交船阶段检测项目,○指运营阶段检测项目,-指不需检测项目。
船舶室内空气质量的控制分为交船阶段和运营阶段。其中,在交船阶段需将在船舶建造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空气污染问题检测出来,并由建造方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因此,交船阶段的检测应包含除硫化氢、磷化氢和硝酸盐这几项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空气质量参数。而运营阶段的检测则可以对一些固化(如物理性参数)、排除性(如氨、甲醛和氡这3项参数,如在交船阶段检测合格,则不会存在对后续运营阶段产生影响)的参数免检,简化船员对船舶室内空气质量的监测工作[2]。船舶室内空气各参数在不同阶段的检测要求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4603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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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
作者 | 郭晟江、刘梦园、蒋曙晖 |
绘制单位 | 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