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多层次轨道交通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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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次轨道交通“四网融合”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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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市域(郊)铁路,是城市中心城区联接周边城镇组团及其城镇组团之间的通勤化、快速度、大运量的轨道交通系统,设计速度宜为(100~160)km/h,站间距原则上不小于3 km[3];2、城市轨道,本文特指地铁、轻轨(含单轨).

我国的轨道交通按照服务对象、速度标准等,包括干线铁路(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大类,如表1所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13.9万km,其中高速铁路营运里程超过3.5万km.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城市群城际铁路运营里程超过3 000 km.市域(郊)铁路运营里程约1 160 km,其中利用既有铁路730 km、新建运营市域(郊)铁路430 km.37个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总里程约6 000 km(不含有轨电车)[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