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记者”出场次数:记者文体意识与个体风格的互渗与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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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文体意识与个体风格的互渗与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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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中,从作为“见证者”的“我们”,到“观察思考者”的“记者”,叙述者藉此获得了“讲述”的正当性。例2则一连使用了四处“记者”(前两处是作为“见证者”,后两处则是作为“观察思考者”),刻意呈现出记者“痛心疾首”的内心情感。这两个案例给读者的直观印象在于:记者的情感始终“在场”,始终能给予新闻当事人以“同情的理解”,进而凸显了记者“为民请命,悲天悯人”的形象。事实上,这种叙事特点虽然与新闻专业主义要求相去甚远,但与王克勤其时的职业定位和文体意识密切相关,也建构了其新闻文体的一个显著特征。从2002年发表《北京出租车业垄断黑幕》开始,王克勤在叙事中逐渐摈弃这种直抒胸臆的做法,“记者暗访发现”、“通过记者调查发现”等强化“见证者”角色的表述,冲淡记者的主观情感的外显,刻意拉开记者与叙事客体的情感距离,但同时也通过另一种方式,彰显了记者的“身体在场”,此举,既符合新闻写作的专业规范,突出了文体形式层面的“客观”,不断通过记者的“所见所闻”来构建记者“介入”调查的“合法性”与“权威性”,也在读者心中营造了报道的“真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