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病人治疗前、后泪槽凹陷程度比较(mm)》
注:与治疗前比较,*P<0.05
两组治疗前泪槽凹陷程度进行比较,P>0.05;两组病人治疗后1个月、3个月、6个月泪槽凹陷程度较治疗前明显减少,且观察组治疗后1个月、3个月、6个月时泪槽凹陷程度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43484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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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6 |
作者 | 杨丽、梁赞姜、刘照文 |
绘制单位 | 浙江省温州市和平整形医院、浙江省温州市和平整形医院、浙江省温州市和平整形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