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综合疗效指标对比》
注:与对照组相比,aP>0.05,cP<0.05;与治疗前相比,bP<0.05。
两组治疗前NIHSS评分、MMSE评分、MoCA评分、中医证候积分无显著差异(P>0.05),治疗后两组NIHSS评分、MMSE评分、MoCA评分、中医证候积分均比治疗前显著改善(P<0.05),研究组改善幅度显著更好(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43429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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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5 |
作者 | 刘芷妤 |
绘制单位 | 黑龙江省中医医院南岗分院针灸四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