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患儿临床症状改善时间比较(±s)》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观察组患儿的体温恢复正常时间、大便次数恢复正常时间、大便性状恢复正常时间、呕吐缓解时间分别为(20.09±3.30)h、(1.58±0.57)d、(2.74±0.63)d、(1.52±0.58)d,均短于对照组的(26.83±5.07)h、(2.22±0.52)d、(3.56±0.96)d、(2.32±0.79)d,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43188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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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10 |
作者 | 苗新鑫 |
绘制单位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