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研究对象基体情况》
《电路实验》是电气类专业一门承上启下的必修工程类基础实验课程,担负着对学生实验规范操作能力、实验故障排除能力、实验报告撰写能力、实验方案设计能力、实验综合应用能力等的初步培养,同时为以后专业实验课程所需的能力培养打下基础,因此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3]。本文以福州大学某学院《电路实验》课程为例,在“大五”人格理论视阈下研究实验教师人格和实验教学效果的相关性。学生分别来自2017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自动化两个专业,分专业上课,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高考录取分数线比自动化专业高5分以上,从高考录取分数的角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生源要好于自动化专业,参与研究的学生不同。实验内容由五个直流实验、六个交流实验组成,均属验证性实验,教学内容一致,在相同设备的实验室上课,教学设备一致。由两名很有经验的实验教师(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的授课老师为实验教师1,自动化的授课老师为实验老师2)分别主讲。具体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57976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7.25 |
作者 | 段小华、陈东毅、沈庆斌 |
绘制单位 | 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