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治疗组与对照组疗效比较[n(%)]》
注:对照组比较,χ2=9.234,aP<0.05。
治疗后,治疗组治愈50例,好转9例,未愈1例,总有效率为98.3%。对照组治愈40例,好转12例,无效8例,总有效率为86.7%。治疗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42550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3.15 |
作者 | 董顺霞 |
绘制单位 |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推拿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注:对照组比较,χ2=9.234,aP<0.05。
治疗后,治疗组治愈50例,好转9例,未愈1例,总有效率为98.3%。对照组治愈40例,好转12例,无效8例,总有效率为86.7%。治疗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42550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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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15 |
作者 | 董顺霞 |
绘制单位 |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推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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