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长江经济带单位面积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当量修正土地利用类型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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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遥感数据的大尺度区域水田空间格局及生态服务价值变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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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当量是指不同生态系统单位面积各类ES年均价值当量,引用谢高地等[23]的单位面积ESV当量表对各土地利用类型的ESV进行评估。如表4所示,水田、旱地、有林地、灌木林、高覆盖度草地、水系、永久性冰川雪地、湿地、沙地、裸地的基础当量分别对应谢高地等研究中的水田、旱地、针阔混交、灌木、草原、水系、冰川积雪、湿地、荒漠、裸地。有林地和疏林地分别指郁闭度>30%和郁闭度在10%~30%的林地,故按郁闭度的比例定义疏林地的基础当量为有林地的1/3。同样地,高覆盖度、中覆盖度与低覆盖度草地分别指覆盖度>50%、20%~50%与5%~20%的草地,根据覆盖度比例,中覆盖度与低覆盖度草地ESV分别定义为高覆盖草地ESV的1/2、1/5。建设用地的水资源供给、气体调节、净化环境、水文调节功能的基础当量参考夏淑芳等[27]的结果,生物多样性、美学景观功能则参考赵育恒等[28]的结果。由于基础当量确定方法不同,各个研究中同一地类的基础当量有较大差异,直接引用其他研究中的标准当量并不合适。为保持所有地类基础当量的统一,在引用夏淑芳等[27]与赵育恒等[28]结果中的建设用地基础当量时,以旱地生态功能的基础当量为标杆,计算得到本研究所采用的最终值,即确保建设用地与旱地生态功能基础当量的比例是一致的。建设用地其他功能的基础当量赋值为0,最后得到长江经济带单位面积ESV当量表(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