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描述统计结果:中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基于劳动分工理论的阐释与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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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基于劳动分工理论的阐释与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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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展示了变量的描述统计结果。通过分析核心变量的统计情况,我们发现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水平的标准差为1.322,数值较大,且最大值(5.507)与最小值(0.47)的差距明显,表明各地区间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商品市场交易效率的标准差为1.397,最大值(11.56)和最小值(1.792)之间相差9.768,差距较大,表明各地区间农业商品市场交易效率具有显著差异。农户数量规模的标准差为1.523,最大值(2.546)和最小值(-7.95)之间相差10.496,与前面两个变量具有相同特征,表明各地区农户分布密度显著不同。政府补贴的标准差为0.763,数值不大,最大值(2.134)和最小值(-1.561)直接相差不大,说明政府补贴强度在各地区之间水平相当。农户劳动变化的标准差为0.249,数值较小,而最大值(4.495)和最小值(3.125)之间差距很小,说明各地区农户劳动力的变化趋势具有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