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民用水暖煤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

《表5 民用水暖煤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政策驱动下的中国北方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方式》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摘自《GB 16154—2018》,该标准适用于以型煤、洗选煤等洁净煤为燃料,额定供热量小于50 kW,出口水温不高于85℃的民用水暖炉具;标准规定炉具热效率应不低于65%。

传统上的家用燃煤采暖炉供暖效率低、污染物排放浓度高,并且大部分采暖炉兼具炊事、热水功能,进一步降低了热效率,间接加剧污染物排放[20]。《民用水暖煤炉通用技术条件:GB 16154—2005》(以下简称《GB 16154—2005》)规定,家用燃煤炉具大气污染物排放需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当时有效标准为GB 13271—2001)。《GB 13271—2001》规定,民用水暖煤炉SO2排放浓度不得高于900 mg/m3,但对NOx的排放强度没有要求,这已经与实际情况脱节。在清洁取暖政策带动下,国家开始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燃煤采暖炉具和洁净煤,2018年10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了新版《民用水暖煤炉通用技术条件》(GB16154—2018)[21],规定SO2排放浓度要求不高于100 mg/m3,NOx排放浓度不高于150 mg/m3,同时对热效率的要求提升了10%(表5),配套修订的新版《民用水暖煤炉性能试验方法:GB/T 16155—2018》(以下简称《GB/T 16155—2018》)已于2018年9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