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3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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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生物标志物联合诊断骨肉瘤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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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2014年5月至2017年12月在本院就诊的骨肉瘤患者,纳入标准:(1)症状、体征、影像学表现及病理活检符合2012年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的《经典型骨肉瘤临床诊疗专家共识》[6]中骨肉瘤诊断;(2)经检查为首次原发性肿瘤;(3)未进行相关肿瘤治疗。排除标准:(1)合并其他肿瘤;(2)既往存在骨科疾病治疗史。共纳入56例患者作为骨肉瘤组。同时选择同期62例骨科良性增生患者作为良性疾病组及62例健康体检者作为对照组。骨科良性增生患者纳入标准:(1)临床资料完整;(2)经病理诊断符合良性增生。排除标准:(1)合并其他骨科疾病;(2)既往存在骨科疾病治疗史。3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见表1。本研究已充分告知并经患者同意,并通过本院伦理委员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