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加标回收实验数据(n=3)》
使用前述方法对某食品样品做3次平行测定,测定值为599.1 mg/100 g,相对标准偏差为0.99%。对此样品进行3次加标回收实验,结果见表5。实验回收率为96.97%~98.77%,加标样品相对标准偏差(relative standard deviation,RSD)为2.65%,其技术要求指标符合GB/T27404-2008《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食品理化检测》的相关要求[16]。
图表编号 | XD00138426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1.25 |
作者 | 晏凯、刘晓彤、于磊、刘悦、马英伟、李凤娟、李培丹 |
绘制单位 | 天津市南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开大学化学学院、天津市南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南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南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南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南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