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济宁州境沉粮地亩数及村庄户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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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政府对沉田赋税的管理——以江苏、安徽、山东地区为中心》
为了解决河患,在开挖水利工程时,政府会主动造成沉田,比较容易豁除赋税。《清代文献通考》载乾隆二十二年议论濉河工程时,提出:“至霸王城以下为灵壁之五湖,从前杨疃、土山、陵子、崔家、孟山五湖原各为一湖,今则连而为一,其地最洼,即多开沟渠亦属无益,不若捐之于水,以为潴蓄之道,其水沉地粮题请豁除。”[8]4927即让灵壁县五湖地区承担水柜的功能,造成的沉田粮予以豁除。因为这是政府工程,很容易得到执行。乾隆二十三年即“豁除江南灵壁县五湖水沉地额徵钱粮。灵壁县五湖田地最低极洼波淹之区,水深难涸,应纳粮地二千五百七十八顷五十余亩,额徵折色银二千八百九十五两有奇,米三百一十石有奇,令永行豁除”[8]4889。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
图表编号 | XD00138394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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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20 |
作者 | 段伟 |
绘制单位 |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