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村改居”社区居民市民化测量指标及其描述统计 (N=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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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政府还是靠集体:“村改居”社区居民的市民化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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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改居”居民各指标具体赋值情况及其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根据各项指标计算出的“村改居”居民市民化程度的平均分为0.37。但“村改居”社区居民的市民化程度分布较为分散,其中市民化程度在0.2以下占比为36%左右,市民化程度在0.8以上的比重为13%左右。武汉市“村改居”居民的市民化程度差异较大,虽然一些居民已经实现了较高的市民化程度,仍有相当一部分群体处在低度市民化阶段。“村改居”居民在日常生活方式和生计保障方面的适应性较好,在心理认同方面还有待加强。其中,居民生计保障平均分为0.37,有两项指标的平均得分都在0分以上,说明居民对“村改居”后的基本生活保障比较有信心。社会福利排斥的平均得分相对偏低,部分“村改居”社区居民感受到城市对“村改居”居民存在福利排斥现象。居民的日常生活适应程度较好,其平均分为0.76分,两项指标平均得分均在0.75左右。由于居民“村改居”前大多居住在城市及城市周边,其生活方式与城市相差不大,能够基本适应城市的生活方式。“村改居”社区居民市民化的心理认同纬度平均得分偏低(其平均得分为-0.02),表明他们目前既不认为自己是农民也不认为自己是市民,成为一种边缘人(张海波和童星,2006)。大部分居民对改造前的生活比较留恋,虽然一些“村改居”居民认同市民化的好处,但多数居民在情感方面仍然对改造前的农村生活比较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