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样品中西地那非的加标回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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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增强拉曼光谱法定性定量检测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物西地那非》
取一定量的某品牌药丸类保健品(经法检方法[18]检验不含西地那非类药物)捣碎研磨,精密称取标准对照品适量加入其中搅拌均匀,作为固体加标样品A,称取3份固体加标样品A,每份1.00 g,编号为A-1、A-2、A-3。吸取一定量某品牌保健酒(经法检方法[18]检验不含西地那非药物),添加一定量已知质量浓度的西地那非标准溶液,作为液体加标样品B,吸取3份液体加标样品B,每份1.00 mL,编号为B-1、B-2、B-3。将固体加标样品A及液体加标样品B按待测溶液的制备与测定同法操作,加标样品SERS见图5、6。计算西地那非加标回收率及相对标准偏差,结果如表3所示,固体加标样品方法的回收率为85.6%~92.6%,相对标准偏差为4.14%,液体加标样品的方法回收率为98.7%~105.2%,相对标准偏差为3.25%,加标样品的测试结果表明SERS法可满足保健食品中西地那非含量的定量检测要求。
图表编号 | XD0013761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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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25 |
作者 | 胡家勇、张嫚、皮江一、彭青枝、冯灏、周陶鸿 |
绘制单位 |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本质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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