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被调研福利企业2012年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

《表4 被调研福利企业2012年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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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障者就业困境及对策建议——以温州市福利企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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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企业往往出于税收优惠的考虑而申请成为福利企业。从福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看,2012年被调研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增值税即征即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残障职工工资的加计扣除、房产税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减免等)合计为13171万元。其中,税收优惠10万元以下的企业有3家,所占比例为2.36%;10万~50万元的有38家,所占比例为29.92%;50万~100万元的有39家,所占比例为30.71%,前三者所占比例合计达到63%(见表4)。不过,相对于2006年本市福利企业税收优惠56739万元而言,现行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已不足原来的四分之一。特别地,对一些创税收入较高的企业而言,现行的税收优惠吸引力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