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数字经济相关产业》
2016年G20杭州峰会发布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对数字经济给出了一个权威的定义:“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可见,数字经济是发展经济的一种手段和重要推动力,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相吻合,也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发展定位高度一致。结合实际情况,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应聚焦数字信息产业、智能制造业与数字服务业等三个数字经济行业的发展。这里面既包括相关的制造业,又包括相关的服务业(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36777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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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15 |
作者 | 陈建军、陈菁菁、黄洁 |
绘制单位 | 浙江大学公共与管理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浙江大学公共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