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新能源积分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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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3],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积分比例要求,如表3所示。表3所示比例要求与传统车产量乘积即为企业的新能源积分要求。
图表编号 | XD00136006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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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05 |
作者 | 王德平、张天强、杨钫、付磊 |
绘制单位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院汽车振动噪声与安全控制综合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院汽车振动噪声与安全控制综合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院汽车振动噪声与安全控制综合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院汽车振动噪声与安全控制综合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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