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05—2012年建筑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数量及其从业人数对照表》

《表1 2005—2012年建筑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数量及其从业人数对照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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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法律地位的明晰及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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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报表数据(见表1),在2005-2012年期间,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人数始终低于建筑业从业人数的10%,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发展没有达到其实际所需的程度,建筑劳务分包企业难以与建筑企业的要求相匹配,劳务分包的占比的10%凸显出大量的仍处于传统的“包工头”制度之下,且数据中所呈现出的占比还是包括实践中还存在的隐形挂靠的劳务企业,若剔除隐形因素实践中正规劳务分包企业占比的数量还会更低。而在最后一项的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从事人数始终低于建筑业从业人数的7%,所以可以看出参与正规劳务企业的农民工人数占总数的数量很低,大量的农民工数量依然在传统的“包工头”下从事劳动,这一数据就更加直接的印证劳务分包企业严重发展不足的现状,更多的劳务用工形式依然会选择传统的“包工头”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