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工程造价: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在门站的应用》
本项目主要设备包括1台燃气内燃机发电机组、1台溴化锂热泵机组和1台水-水换热器。燃气内燃机发电机组单位发电功率设备费取6 000元/k W,溴化锂热泵机组单位制冷量设备费取1 100元/kW,水-水换热器单位换热量设备费取900元/kW[5、8]。辅助设备设备费按燃气内燃机发电机组、溴化锂热泵机组和水-水换热器总设备费的37%计取[5]。设备安装费按设备费的12%计取,建筑工程费按单位发电功率费用600元/kW计取,其他费用(设计咨询费、系统调试费、工程管理费等)按设备费的4%计取[9]。计算得到能源站的工程总造价为304.8×104元,具体构成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35240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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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15 |
作者 | 赖建波、李建勋、马鸿敬、王林 |
绘制单位 | 北京市燃气集团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第四设计研究院、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