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治疗有效总计率、治疗前和治疗3个疗程后头痛程度评分值、头痛维持时间、头痛发生频率》
试验组治疗有效总计率相比于对照组统计值明显提升,表明数据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试验组治疗前头痛程度评分值、头痛维持时间、头痛发生频率相比于对照组统计值,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3个疗程后,对照组及试验组以上数据均得以改善,试验组治疗3个疗程后头痛程度评分值、头痛维持时间、头痛发生频率相比于对照组统计值显著降低,表明数据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34861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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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10 |
作者 | 叶峰 |
绘制单位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