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全国各省火电废水绩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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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行业废水排放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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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结合各省发电量数据,对全国火电行业废水排放量与发电量进行绩效核算,核算结果见表3。核算公式为:废水排放绩效(t/万kWh)=火电废水排放量/火电发电量。全国平均水平为13.49 t/万kWh,最小值为贵州0.47 t/万k Wh,最大值为西藏189.37 t/万k Wh。从全国角度看,平均值处在一个较合理的水平,废水排放绩效各省差异较大,造成差异的原因包括冷却水技术、所在地区的水资源状况、经济投入情况等,后续将总结影响废水排放绩效水平的因素,根据地区差异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建议,为火电废水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建立提供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