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A公司当期税额及相关账务处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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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增值税退(免)税相关政策及其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
A公司为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3%,退税税率为10%。2019年7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5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58.5万元通过认证。当月实耗法计算的免税原材料价格为110万元。上月末留抵税款5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790万元,收款648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FOB)折合人民币236万元。则A公司当期“免、抵、退”税额及相关账务处理对应分析如表1。
图表编号 | XD0013355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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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01 |
作者 | 汪雨露、袁慧敏 |
绘制单位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