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6 年中国37家工业机器人上市企业发展效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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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创新智能机器人企业发展效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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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DEA模型对2016年中国37家工业机器人上市企业的发展效率进行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从表2可以看出,2016年中国37家工业机器人上市企业的综合效率均值为0.751,低于相对有效值1,且有45.95%企业综合效率值远低于均值水平,说明中国工业机器人发展处于初级阶段,效率总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43.24%企业技术效率值低于均值水平0.857,而32.43%企业规模效率值低于均值水平0.875,技术效率无效性高于规模效率无效性,说明中国工业机器人综合效率值主要依赖于规模效率值。机器人和华昌达等13家上市企业综合效率值为1,实现DEA相对有效,处于规模报酬不变阶段,占总数的35.14%;均胜电子和慈星股份等5家上市企业处于规模报酬递减阶段,占总数的13.51%;博实股份和新时达等19家上市企业处于规模报酬递增阶段,占总数的51.35%,说明中国工业机器人发展总体上处于规模报酬递增阶段。另外,24家发展效率相对无效的上市企业中,只有7家上市企业的发展效率是依赖于技术效率,17家上市企业的发展效率都是依赖于规模效率,这也进一步印证了中国工业机器人发展依赖于规模扩大而非技术提高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