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截至2019年7月我国海关签署的国际AEO信用制度互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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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安全与便利视域下中国海关AEO信用制度建设的新思考》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相关资料整理得出,http://www.customs.gov.cn。
作为世界海关组织的成员,我国一直高度重视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标准框架》的各项宗旨,先后实施了多项行动和制度构建与国际标准接轨并符合我国国情的AEO信用制度(见表1),并逐步将AEO信用制度转化成国内立法[2]。与此同时,我国还广泛开展国际海关合作,推进AEO信用制度国际互认。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发布的统计报告,截至2018年10月,我国共有39 253家认证企业,其中高级认证企业3475家、一般认证企业35 778家,并先后与新加坡、韩国、欧盟、瑞士、新西兰、以色列、澳大利亚、日本等10个经济体3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AEO信用制度互认安排(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32984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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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20 |
作者 | 王伟、孙希 |
绘制单位 |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