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结算造价汇总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工程变更管理研究》
由于本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合同已说明除设计变更或发包人对合同约定承包范围的增减项外,合同总价不予调整,因此合同范围及工程量界定明确,承发包双方均不能因为合同范围内的变更或设备、材料价格变动、气候恶劣等理由,提出对合同总价调整的要求。本工程变更占合同结算总价比例为12.06%,最终结算造价汇总表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32588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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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25 |
作者 | 李玮璘 |
绘制单位 |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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