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天津市第四区1948年度征兵各保配额》

《表1 天津市第四区1948年度征兵各保配额》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1946~1948年国民政府在天津征兵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笔者只摘录了天津市第四区前五保兵额摊派情况。资料来源:《本区民国三十七年度征兵各保配额表》(1948年11月5日),天津市档案馆藏,档案号:J0025-3-004975-035。

天津市在区、保两级采用数额摊派方法,将国民政府分配给天津市的兵额摊派至各区、保。按照各区壮丁数目、财富情况分配,两者各占50%,其中壮丁数目是依据天津市户籍登记的人口计算得来,而财富情况则是依照“各区地方建设费,营业税及特种营业税征收数字比例算出百分比,其中地方建设费占百分之三十五,营业税占百分之四十五,特种营业税占百分之二十。”天津市民政局局长曹钟麟认为,如果强行按照这个数目,不能算是十分准确,但“惟舍此标准外,更无其他可靠数字足为依据”。(5)从第四区1948年征兵各保配额看,天津市保一级依然是按各保壮丁数及财富分配,两者各占50%(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