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三产品成本计算法-作业成本法》
以2019年1月份为例,作业成本法核算下实际发生的总制造费用为229921.22元,混料中心当月实际发生的薪资、折旧费用、维修费、房屋租赁费、电费等共计13725元,A产品和B产品总计机器工时为120小时,混料中心分配率为13725÷120=114.38元/小时。A产品应分配金额为114.38*50=5718.75元,B产品为8006.25元。其余6个工作中心的分配原理与混料中心一致。具体计算方式见表二、表三。
图表编号 | XD00129857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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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10 |
作者 | 林宝丽 |
绘制单位 | 浙江广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