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全旗草原生态补奖资金分配状况(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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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农半牧区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效益问题与思考——以巴林右旗为例》
资料来源:《巴林右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及对基层工作人员访的谈等内容的数据整理。
(1)执行了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将赛罕乌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岗根20万亩生态保护区周边具有生物多样性典型特征、具备水源涵养功能的2个苏木镇的10个嘎查划定为禁牧区,执行严格的禁牧政策,不得放牧利用,实行全年禁牧。其面积为115.67万亩,补奖标准为每亩9.975元。将禁牧区以外的草原划定为草畜平衡区,在执行严格的草畜平衡制度的基础上,实行季节性休牧制度,休牧期为每年3月15日至6月15日。其面积为1,154.93万亩,补奖标准为每亩3.325元(参考表3和图1)。
图表编号 | XD0012951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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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20 |
作者 | 永海 |
绘制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牧区发展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