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教育人力资本对农民工健康权益获取影响的IVProbit模型回归结果》
注:(1)***、**和*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统计水平上显著;(2)括号内为标准差。
超时劳动现象阻碍了农民工健康权益的获取。我国《劳动法》规定合理周工作时间的上限为44小时,故本文将周工作时间处于45—60小时界定为存在超时劳动现象,将周工作时间为61小时及以上界定为存在严重超时劳动现象。与不存在超时劳动现象的农民工相比,周工作时间处于45—60小时的农民工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概率较低,参加至少一项建康教育的概率较高。劳动时间的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用人单位的非正规性,农民工个人难以通过非正规单位参与城镇医疗保险。参加健康教育概率的上升反映出超时工作使劳动者对自身健康状况的担忧程度有所加剧,只好通过参与健康教育获取疾病预防知识。与不存在超时劳动的农民工相比,周工作时间为61小时及以上的农民工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和至少参加一项建康教育的概率更低。严重超时劳动挤占了农民工参加健康教育的时间,高强度的劳动之后,他们会选择增加休息时间以补充体力。与其他行业类型相比,从事采矿业或建筑业的农民工会积极获取结核病防治教育权益,但在其他各项健康权益获取方面劣势明显。从事采矿业或建筑业的农民工长时间处于存在大量粉尘的工作环境中,恶劣的工作环境使其患肺结核等肺部疾病的概率大大上升,出于疾病预防或治疗的考虑,他们会多渠道主动获取相关知识,参与社区开展的结核病防治教育则是途径之一。
图表编号 | XD00129352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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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01 |
作者 | 陈虹、胡波、秦立建 |
绘制单位 | 安徽财经大学文学院、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