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田土类有题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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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地方经济立法探析——以孤本同治《河南省例》为例》
田宅杂税类正文分田宅、田土和杂税三类,内容为田房交易、荒地垦殖等规条。田宅类均无题名,计6款,其中沿河滩地坍塌赔累租粮2款,买卖田房投税契尾3款6条,劝垦荒地1款。田土类计28款,其中14款无题名,涉及丈量田地、寺院田产、买卖地亩、大户分地、贫民租地各1款,黄河滩地开发与租税9款。兹将有题名14款列为表2:
图表编号 | XD00129269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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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30 |
作者 | 刘正刚 |
绘制单位 | 暨南大学古籍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