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江淮营田提举司所领田土、税粮简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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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淮东南部税粮问题管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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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表所列数据分析,江淮营田司的租佃税率要高于民田,而低于宋、明官田。以前文元代滁州(4.23升/亩)、崇明(6.25升/亩)两地税率来看,江淮营田亩均12升的租税水平显然要高于普通民田。若以营田司辖下扬州一路9.08升/亩计,则本路官民田地的税额差距虽不小,但不如江南地区之大。关于元代淮东地区的单位产量我们已无从知晓,若依北宋淮东亩产1.5石的最低均值估计(5),则营田租率当在8%左右。若以南宋绍兴十八年(1148年)淮南官庄田亩产1.78宋石~2.22宋石(合元代的1.19石~1.48石)计(6),元代江淮营田租率在每亩8%~10%,与上文所差无多,远未到邻郡镇江路“输纳正米五斗”之数(7)。当然,这只是就其大宗税粮计算的,除此之外,营田司又有房产、酒肆、湖泊等收入,然因其与本文主旨关涉甚少,故不再讨论。